2)第68章Act3·番外_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肚子会变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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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花戒,也是同样的花纹。

  年轻的君主下意识看向了自己手上的戒指,栩栩如生的蔷薇花静静的绽放。

  那封信安静地躺在书桌之下、某个不起眼的缝隙里,羊皮纸的信封上,蒙着一层厚厚的灰——想必是以前他什么时候处理公文时掉落在了地面。从此隐藏在这个隐秘的角落,再也没有见过天日。

  路透斯抽出了蒙灰的的信封,手指拂去了信封表面的灰尘。手上的信封非常简单,除了蔷薇花纹的印记、以及呈现给君主的标记以外,没有任何多余的信息。

  也给判断这封信来历的工作增添了几分麻烦。

  会是谁寄给他的呢?

  在信封左上角写明了是给德加帝国的皇帝,而信的目的地是翡冷翠——那必然是在他已经杀死约瑟夫之后。那么阿尔塔·洛兰就绝没有可能,他死在了自己还在王都的时候。

  相应的,修也没有了可能——因为在他攻入翡冷翠的同时,修,就已经死掉了。

  那么,这封信的主人是……

  路透斯听到自己的心脏不受控制的“砰砰”跳动起来,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各样奇怪的想法。不会是阿尔塔,也不会是修,更不可能是蔷薇家族里面的其他人……他们还没有直接将信传达给自己的地位。而剩下的唯一的人选……

  路透斯心脏一窒。

  脑海里瞬间,不受控制的,出现了银发教皇的身影。

  阿尔兰?

  在那三个字从舌尖上滚过一圈的刹那,他甚至感觉到自己的手都在微微发抖。

  这是阿尔兰写给他的信,在他已经杀死叔父,成为德加帝国的皇帝之后。

  他写这封信是为了什么呢?他真的是写给自己的吗?他为什么要写这一封信呢——不知道在桌角下呆了多久,如果不是今天自己想起来捡起那支钢笔,或许永远都不会看见。

  他所拥有的阿尔兰留下的东西并不多,而此时看到这样一封信,足以让人欣喜若狂。

  路透斯几乎是小心翼翼地捧起了脆弱的信封,将它平摊到了书桌上。四角都压得平平整整。

  黑发青年取出一把裁纸刀,小心翼翼地,沿着信封的脊,裁开了它。

  信封被裁开的地方,隐隐露出了其中信纸的痕迹。路透斯小心翼翼地,从里面抽出了雪白的信纸。

  ——那个时候,年少的路透斯还不知道自己会看到些什么。

  他只是单纯为找到了阿尔兰的物件而欣喜。

  路透斯取出信纸后,甚至不敢打开,只是一遍一遍描摹着信纸露出来的一角,如同呵护珍宝。

  “亲爱的路透斯”。那里写着这样六个字。

  六个足以让他卸下所有防备,以最欣喜的姿态来接受的六个字。

  算算时间,这应该是阿尔兰成为蔷薇公爵之后写的——因为所用的纸张与修曾经写信用的一模一样。那个时候他一直以为阿尔兰已经死了,却从来没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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