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九十三章 酒和琴_娇妻良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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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待姜如松率众兵将离去,整条街,便似又恢复了往日宁静。

  碎裂的门板,被整齐的码放在了店铺门口,被以沙土压附熄灭了烟火的正堂,犹散发着,令人不喜的焦糊味道。

  听弦坊正对面的屋顶上,有两个男子席地而坐,一人身着黑色劲装,另一人,则穿了一身米色长袍,外披一件天青色棉质大麾。

  正是翎钧和万敬初。

  “戏这东西,总得热闹些才好看。”

  翎钧一边说着,一边拎起酒坛,往自己的嘴里,倒了一大口,然后,从掐在左手里的兔子腿上,咬下了一块儿整肉。

  “功夫再高,也怕狗咬,你纵有万般本事,也不该与他这么个纨绔,以武力争高下。”

  “且不说,你爹的产业,不适合晒在太阳底下。”

  “单凭他有个,有爵位在身的爹,你就休想,跟他拼正义公平。”

  说着话儿的工夫,翎钧已解决掉了自己掐在手里的兔子腿,随手把骨头往街上一丢,拎起坛子,又往自己嘴里,灌了一大口酒。

  “为何帮我?”

  万敬初像是有些不太适应,跟翎钧这样“豪爽”的人相处。

  他的手里,拿着一只翡翠雕琢的,茶盏大小的杯子,杯子里的,装了约摸三分之一杯酒,瞧样子,应是对饮酒,颇有些抵触。

  “算不上帮。”

  翎钧倒是全不介意,万敬初这把酒当毒药喝的模样,他一边说着,一边又自包在油纸里的烤兔子上,撕了一条后腿下来。

  “媛儿是我妹妹。”

  “她虑事不周,把你牵连进来,我这当哥哥的,自然不能坐视。”

  翎钧比任何人,都了解朱尧媛这个妹妹。

  她本是个活泼的孩子,会变成如今这样,全是因为三年前,那个因她贪玩胡闹,被皇后下令,乱棍打死的老嬷嬷。

  她仿佛,只用了一夜,就突然长大了。

  也仿佛,只用了一夜,就彻底忘了,什么是无忧无虑,如何跟他这个兄长撒娇。

  识礼。

  博学。

  沉稳。

  睿智。

  善与人结交。

  多才多艺。

  她似只用了极短时间,就成了世家名门出身的闺秀们,仰望钦羡的楷模。

  但是,她不会笑了。

  确切的说,是不会再像以前那样,没心没肺的笑了。

  这样的她,让他心疼。

  他宁可,她像朱翎戮一样,整天不务正业,到处惹祸,却能真正因为开心而笑,而非,像现在这样,把笑,当成武器和铠甲。

  现在,他已经有能保护他们了啊!

  不似三年前,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,抱着那老嬷嬷的尸体,哭晕在雪地里。

  他……

  “她不曾牵连我。”

  “是我听不惯他们密谋,使腌臜手段坑害公主,出言辱骂他们在先。”

  万敬初稍稍停顿了一下。

  这不是他第一次,使“公主”这词儿,来称呼朱尧媛。

  可偏偏就是这次,他说出这词儿来的时候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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