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是揭竿而起造反闹-革――命,打土豪分田地。何况罗德能给他弄来的,大部分都是这种有着先进思想和极大动手能力的革――命斗士。如果宋默不想自己被当成土豪打倒了,就必须想办法让格里兰尽快富裕起来。然后带着这些斗士去打别人的土豪,分别人的田地!
粮食靠进口绝非长久之计,万一哪天双方的关系崩了,那问题就严重了。
想改变这种情况,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适合在格里兰种植的高产粮食作物。玉米的种子宋默已经有了,但数量不多。除此之外,宋默第一个想起的就是土豆。这种东西比玉米还容易种植,产量也高。
可去哪里找?问了地精,他们也不知道,甚至见都没见过。
于是,宋默想到了还被留在领主府“做客”的罗德。
“如果你能帮我找到一种东西,今后交易的矿石价格,提高一成。你送到格里兰来的人,我也会按照人头付给你金币。怎么样,这生意不错吧?”
宋默形容得很美好,罗德却听得直皱眉,和宋默接触多了,让矮人明白了一个道理,和强盗做生意,绝对要多长一个心眼。
“什么东西?”
“一种食物。
“食物?”
“恩,长在地下的,叶子是这样的,长成后是这样的……吃法很多,可以烤,也可以煮,把皮削掉是这样的,吃起来的口感……”
宋默一边说,一边在纸上画着,画完了推到罗德面前,“就是这个。”
罗德听完宋默的形容,拿起画看了一会,看着宋默的眼神逐渐变得奇怪起来。
“干嘛这么看我?”
“你从哪里知道这个的?”
“有什么奇怪的?”
“这种作物,只有精灵才有,他们管这种作物叫马铃薯。”罗德指着画上的土豆对宋默说道:“精灵偶尔会用烤好的马铃薯和矮人交易。味道不错,也很容易吃饱。我们曾想从精灵手里买种子回去种植,但精灵始终不松口。”
罗德顿了顿,才接着说道:“为了找寻这种作物的种子,几个勇士冒险进――入了精灵之森,结果差点被精灵射成刺猬。”
听着罗德的叙述,宋默的脑海中出现了这样一个画面:几个全身甲胄手短脚短的矮人扛着斧子在前狂奔,一群身高腿长的精灵在后边紧追,精灵们拉弓射箭,高喊着:“代表马铃薯消灭你!”。箭支嗖嗖的射向矮人,不一会,矮人的背上就插满了箭支,活像一个个跑动中的大刺猬……
这一切,都是为了土豆!
恩,土豆威武!
“我们几乎找遍了整个大陆,始终一无所获。原来,是我们找的方向错了,它们不是长在树上,而是长在地下的。”
树上?这些矮人竟然想到树上去找土豆?简直是太天才了。不过,既然这里有土豆,那地瓜和芋头呢?
宋默又画出了地瓜和芋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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