究竟是个怎么样的糟糕形象?啊嗯?”
“咳咳咳……噗——”
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,一条阴暗的小巷里,一个头发花白,半张脸都坏死扭曲,一只眼睛也蒙上了白翳,腿似乎还带着残疾的男子大口大口的吐着血。吐到了地上的血液中,除了内脏的碎块外,还有不少虫子在挣扎着,扭动着。
但是,这个男人丝毫不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,只是近乎癫狂的摩挲着自己的手背。
——那里,原本有着三道火红的令咒,这一刻却全部都消失了,光洁的一如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
“不……不!!”
间桐雁夜痛苦的嚎叫着:“berserker——berserker——!!”
他的内心满满的全是惶恐。
他的servant呢?为什么就这样消失了?
不!这怎么可以!那样的话,他不就拿不到圣杯了吗?
那么小樱……该怎么办?!
“哈,就是这个杂种吗。”
金色的辉光出现在这个疯狂的男人面前,他勉力抬起头,看向了站在自己面前的吉尔伽美什。
然后间桐雁夜就又一次狂暴了。
“时辰的servant……!”
“时辰……都是时辰的错啊啊啊啊啊啊!!”
吉尔伽美什看着这个如一只败犬一样的男人,眼底是明明白白的嫌弃。
“真是肮脏而丑陋,如此下贱的存在……”
金色的漩涡出现在他身后。
“杀掉算了。”
在吉尔伽美什看来,间桐雁夜是berserker的御主,为了防止他再给洛九思带来什么麻烦,于是最古之王决定趁着洛九思不知道,直接动手做掉对方。
“小……樱……”
即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,这个一生之中都没有多少幸福可言的男人,念念不忘的,依旧是虫窟里那个可怜的女孩子。
在间桐雁夜彻底的断气后,吉尔伽美什却并没有急着离开,而是看向了他身后那一片未知的黑暗。
“藏在暗处的杂种,在本王面前还要继续躲藏吗?”
在他这句话落下后,从那小巷的尽头走出来了一个个子矮小、拄着拐杖,面容诡异到看着就不像是人类的老人。
“簌簌簌簌簌簌……不愧是英雄王吉尔伽美什啊……”
间桐脏砚身周飞舞着数都数不清的虫子,吉尔伽美什嫌恶的看了一眼,连用宝具都觉得脏。
“杂种,是什么给了你勇气出现在本王的面前?”吉尔伽美什冷笑着。
他完全不想和面前这个脏污而恶心的杂种说些什么,心念一动,就从巴比伦之门里拿出了一根火把。
——那是普罗米修斯从天神手中为人类偷来了火焰时,所拿的那一根火把。
吉尔伽美什顺手就朝着间桐脏砚扔了过去,看着那些虫子被炙烤着发出“噼啪”的声响,冷哼了一声,头都不回的离开了。
此时,黑夜已经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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