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我与娘子皆欢喜2_快穿之我家宿主太黑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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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么样的诗句能脱口而出,肯定是之前背了下来。

  背给谁的,显而易见。

  所以也没什么可高兴的。

  凉瀚肉眼可见的颓废逃不过归秋的眼睛,不过她不知道凉瀚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,更不知道如何能让凉瀚高兴。

  反正那些都不是她需要考虑的事情她只知道,自己又饿了。

  自从把归秋捡来之后,凉瀚每一天在伙食上的支出,都是原本邵秋华的五倍。

  可想而知,归秋到底多能吃。不过不管吃多少,她都没胖,这也够让人嫉妒了。

  凉瀚摸了摸肚子,开始给她们两个做饭了。

  她手艺实在不行,在这么几天的磨合之下,勉强能做出来不把两人毒死的吃食,已经算很好了。

  这也是她为什么急着去皇城的缘由。

  “明天我们就去皇城吧。”

  听到皇城这两个字,归秋下意识皱了眉,那里有什么不好的回忆吗?

  邵秋华不是细心的人,尤其是,其实他们只在皇城住了两年,他就被安排到别的地方当知府大老爷,那段时间忙得很,自然不会发现这个。

  而凉瀚不一样。怎么个不一样法呢?她特别闲。闲得蛋疼。

  “为什么?我不想去那里。”

  按照原本的剧情,应该是两个人日久生情,明年年初结为夫妻,然后邵秋华跑去参加春闱,之后一举得中,把她接了过去,也算是当时被人津津乐道的话题了。

  毕竟像是什么一朝得志,抛妻弃子之类的事情不算少,可能苟富贵无相忘的,挺少的。

  尤其是在当时皇帝有意让他为乘龙快婿的时候,对方还是力排众议,表示只有这一个妻子,不得不说,痴情人。

  “去找你丈夫,还有就是我来年就要参加春闱了。”

  “你就是我相公啊。”

  ……凉瀚垂眸,没再说话。

  她把洗碗的任务交给了贵求我,自己出门了。

  现在是深冬,不过温度还好,反正凉瀚靠着原主那些单薄的衣服,也能挺下来。

  至于归秋,她穿的衣服是其他几家小娘子的旧衣,虽然是之前的,但也很厚实。

  这里的人大多淳朴,只是本应该最富裕的那个邵秋华,貌似是所有人里最穷的那一个。

  不是富则周济天下,穷则独善其身吗?这邵秋华,怕不是觉得自己是个圣人吧。

  凉瀚搞不懂邵秋华到底是怎么想的。

  风吹过她身旁,把体温一点一点降低。

  她不会生病。只要没有特殊情况,她就不会生病,毕竟自己的灵魂这么强大还是有些好处的。

  这村子比起周边要好上不不少,可以说十里八乡过得最好的一个了。

  毕竟是个举人老爷养着的。

  只是这个举人老爷活的太狼狈了而已。

  河面结冰,记得几天前她在这里捡到了归秋。

  当时她只是过来走了一个流程,现在仔细想想,当时归秋身上穿的一件破布麻衣,披散着头发。。

  身上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,倒是有很多不知道是被打出来,还是在河里撞到东西留下的伤痕。

  如果说,是从京城流到了这里,那未免太荒诞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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